本报讯(记者段春祥 通讯员胡海博)日前,记者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措施效果明显:2018年以来,天津年均地面沉降量减小65%,年最大沉降量减小57%,年沉降量大于50毫米的沉降严重区面积减小98%。2021年,该市超额完成《天津市平原区地面沉降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2020-2022年)》中平均年地面沉降量和沉降严重区面积年度防治目标,防治成效创历史最好水平。
为综合防治地面沉降,去年以来,天津着力完善地面沉降立体监测网络和标准体系,初步建成综合运用水准测量、InSAR (合成孔径雷达干涉)遥感、GNSS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监测、分层标监测技术的地面沉降立体监测网络,监测面积达1万平方公里。该市还完成了1583个水准点、6733公里水准路线的连测和计算分析,发布实施了《地面沉降分层标设计规范》《地面沉降分层标施工技术规程》《地面沉降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3个地面沉降监测领域地方标准。同时,天津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按照“应关尽关、关管并重、能管控可应急”原则,关停地下水机井1070眼,转换深层地下水0.1亿立方米,超额完成年度压采任务;加大农业节水力度,新建成高标准农田27.1万亩,实施了3.61万亩耕地轮作休耕试点。
据了解,今年天津将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综合防治,启动《天津市地面沉降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3- 2025年)》编制,为今后三年天津地面沉降综合防治工作制定新的“时间表、路线图”;修改《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加密布设基础监测设施,开展年度地面沉降多源多频次立体化监测,积极协调推进联防联控。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2022年02月18日第99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