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是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家技术密集型生产科研单位,是天津市从事“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质调查的专业队伍。其前身为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队。1990年2月27日,天津市地质矿产局《关于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队更名为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所的批复》(津地劳人【1990】29号),鉴于单位今后要以地质科技研究为重点的工作方向,经天津市地质矿产局同意,“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队”更名为“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所”。1997年2月18日,天津市地质矿产局《关于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所与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合并的通知》(津地发【1997】18号),鉴于产业机构调整的需要,经天津市地质矿产局批准,将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所与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合并,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2003年6月23日,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津编事字【2003】89号文件,根据温家宝总理关于“加紧组建地质野战军”的总部署,中国地质调查局要求将地质调查研究所统一更名为地质调查研究院,经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所”更名为“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我院是一所专业知识密集型的生产和科研地勘单位,拥有大批专门从事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等方面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截至2025年3月,全院有在职在编职工66人,从事地质调查与科研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6人(含职能部门专技岗人员),占全院总人数的85%,其中具有高级职称23人(含教授级高工3人),占比41%,中级职称24人,占比43%,初级职称9人,占比16%;博士2人,硕士23人,本科39人。131第一层次人才1人。人员结构合理,各专业人才配比合理优化,专业技术经验丰富,具有独立的生产和科研能力,拥有强大的基础、矿产地质及水工环地质方面专业技术实力。
我院主要承担国家和我市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农业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防治等工作。专业领域主要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工环地质调查评价、矿产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及地球化学勘查、农业地质调查、地质遥感、实物地质资料汇交保管与利用、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指导等。
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自成立以来,共完成水工环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科研类等项目800多项,200余个项目荣获国家及省部级、市级、局级奖励,为京津冀地区,尤其是天津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